再就业问题,是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难题,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经历过。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在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出现职工下岗和再就业,有其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从客观上分析:一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增人不讲效益,企业普遍人多,机关、事业单位也同样存在着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这种人浮于事的状况,与市场经济追求效率的要求是极不相称的。所以,提高效率,把富余人员分流出来,势在必行。二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性调整,必然使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矛盾集中暴露出来,而一些企业破产、被兼并,职工下岗分流,就是暴露出来的主要矛盾之一。由于在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安排职工就业,大部分在全民所有制一二产业,结果形成第一二产业人员高度集中,第三产业人员严重不足。在国民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把一、二产业的富余人员分流出来,调整到第三产业和新的生产领域去,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因此,下岗本身对职工来讲是一件暂时的痛事,但对企业来讲、对国家来讲是一件好事。
从主观上分析,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一些企业的领导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管理不力、经营不善,致使一些企业出现破产、亏损,造成部分职工下岗。对于这类企业,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是用行政的手段采取“补窟窿”的办法来解决的;也就是说用从别的地方挣的钱补到破产、亏损企业上。事实证明,这种办法不仅救不活这类企业,而且还会使国家的包袱越背越重,到头来反而使效益好的企业也发展不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再使用这种办法了。市场经济中出现的问题,只能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解决。对于站不起来的企业,只能让它破产或被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兼并。这样做,可能会使一些职工暂时受到一些损失,下岗再就业,但它换来的却是这类企业的复活和整个经济的发展。
如何安置好下岗人员,这也是我们搞活国有企业的关键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认为主要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合理地安排下岗人员,是为了更好地开发我们的事业。过去一谈到就业,往往就是进国营大单位,端铁饭碗,似乎这样可以旱涝保收。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人下岗不可避免,就业必然有竞争。那种进全民单位就能固定岗位、终身不变、旱涝保收的就业观念,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也妨碍个人聪明才智的发挥。我们认为,不论其所有制如何,凡是在从事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工作中能获得相应收入的,都应该视为就业。目前,我们所实施的再就业,不是用行政手段重复过去那种单纯安置人的就业,而是为了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的再就业,是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再就业。安排下岗人员,首先要有场所,这是前提条件。我们所说的开发事业,就是指为再就业开辟新的领域、新的门路以及新的深度。在这方面潜力很大。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还是比较少的,如果得到适当的发展,就可以容纳大批人员就业。
目前,我们的下岗人员虽然比较多,但我们也确实存在着发展第三产业的有利时机。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第三产业非常重视,而且在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二是社会经济活动,需要第三产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三是有一批下岗职工在开发第三产业的实践中作出了新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四是人们的观念开始变化,不再是一味地追求进大单位、端铁饭碗。而且不少人通过自己的劳动,经受了再就业的考验,尝到了开发新事业的甜头。
在安排下岗人员与开发事业的关系上,我们既不能走过去那条什么都由国家包下来的老路,又不能撒手不管。积极的做法应当是:第一,既重视下岗,更重视再就业,把下岗与再就业紧密结合起来。第二,在开发事业上,既要有规划、有指导,又要采取切实具体措施,拓宽再就业渠道,把政策引导和具体实施紧密结合起来。第三,在就业方式上,既要重视国家安排,也要重视企业安排和个人自谋职业,把国家、单位、个人多样化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第四,对于知识水平、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如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等形式尽快提供给用人单位,把重点安排与全面安排紧密结合起来。
目前我们的下岗人员比较多,但适应新的工作需要的人才并不多,解决这个矛盾的有效办法,就是对下岗人员根据新的工作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这里所说的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一是指国家对于一些重要领域的人员进行专门定向培训。二是指单位培训,即对于下岗人员不是采取把他们推向社会的办法,而是组织起来进行学习、进行培训。这种做法,对企业来说实际上是一种智力投资。过去我们一讲到企业技术改造,往往只想着投入资金、更新设备,而忽视人员素质的提高,其结果设备更新了,但效率并不理想,原因就是人的技术、知识水平没有跟上去。所以企业对自己的下岗人员进行培训,这既是提高职工技术水平的好办法,也是提高企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三是个人自学。目前有不少下岗人员进了各类培训班,有的经过自学,掌握了新的技术,再就业挑选的余地大了。有的边就业、边培训,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的下岗人员说:过去是人多没事干磨时间,现在是事多干不完抢时间。四是一些学校科研院所等,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条件,开展一些培训活动,为社会、为下岗职工做一些有益的工作。加强下岗人员职业技术培训,是实施再就业政策的基本前提之一。在这方面,美国为对失业者进行再就业培训,制订了《就业训练法》;德国为再就业者制定了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大约50%的再就业者得到了培训;法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在进行再就业培训方面也都结合自己的国情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国外这些有益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国家对下岗人员实施多渠道、多层次培训,条件更为有利,其效果也应该更佳。
为了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对人才资源必须进行整体性开发。因为在人才问题上,我们既存在着人才总量不足的问题,也存在着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既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也存着某些知识断层的问题。我们强调要把安排下岗人员与开发人才结合起来,其理由是:第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由于竞争的原因,优化组合是不间断的,因此,不断提高所有人员包括下岗人员的知识水平,使之适应新的环境、新的条件也必须是不间断的。第二,我们开发人才的目的是为了开发我们的事业,是为了在人们整体素质提高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合理安排好下岗人员,就是实施这一根本转变的重大措施,其本身也是开发人才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合理安排好下岗人员,是我们当前开发人才的重点。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优化结构难以实现,效率难以提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难以实现。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并指出,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关系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来看,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是一个普遍的规律。我国沿海经济发展过程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尽管我们目前还不能马上做到使一、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保持协调的关系,但我们应该能够做到在优化结构中,安排好下岗人员,在进行人才资源开发中,使我国的第一二产业人员大大减少,第三产业人员大大增加,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